最新快讯!刘诗诗何超莲同框合照 网友:两位女神同框太养眼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6:28:50 682 0条评论

刘诗诗何超莲同框合照 网友:两位女神同框太养眼

上海 - 5月22日,有网友晒出刘诗诗和何超莲同框合照,照片中两位女神气质优雅,笑容甜美,同框画面赏心悦目,引发网友热议。

照片中,刘诗诗身穿白色连衣裙,长发披肩,气质温婉;何超莲身穿黑色短裙,干练利落,气场十足。两人站在一起,身高相仿,一个温婉如玉,一个明艳动人,宛如两朵盛开的鲜花,各有千秋。

网友纷纷留言表示:“两位女神同框太养眼了!”、“神仙颜值,羡慕了!”、“气质都太好了,爱了爱了!”

刘诗诗和何超莲都是娱乐圈知名的美女,两人不仅拥有出众的外貌,而且事业有成,在各自领域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。私下里,两人也是关系亲密的闺蜜,经常一起聚会游玩。

此次刘诗诗和何超莲同框合照,也再次展现了两人深厚的友谊,让粉丝们羡慕不已。

以下是对新闻内容的扩充:

  • 刘诗诗和何超莲都是时尚界的宠儿,两人经常受邀出席各种时尚活动,每次同框都能引起不小的轰动。
  • 刘诗诗和何超莲都热衷于公益慈善事业,两人曾多次一起参加公益活动,为社会传递正能量。
  • 刘诗诗和何超莲都是独立自主的女性,她们不仅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,而且在生活中也活出了自己的精彩。

新的标题:

  • 刘诗诗何超莲同框合照 闺蜜情深引网友热议
  • 两位女神同框太养眼!刘诗诗何超莲气质优雅笑容甜美
  • 刘诗诗何超莲:事业有成友谊深厚 女神同框魅力加倍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6:28:50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超酷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